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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天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12月1日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16.11.28来源:总工办点击数:3828

《四川省天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12月1日正式实施

     12月1日,《四川省天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标志着我省质量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

      根据办法,天府质量奖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存在三种情况之一种,即: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各级各部门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消费者(用户)对质量(服务)反映强烈,有顾客、员工、供应商、社会等相关方的重大投诉,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将撤销其已获奖项,收回荣誉证书、奖牌及奖金并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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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

    树立质量管理标杆,引导全社会追求卓越质量

  “天府质量奖”的前身是“四川质量奖”。“更名后,有利于将巴蜀文化、历史元素与质量元素深度融合,更好地反映‘天府之国’历史文化内涵,提升我省质量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省质量强省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在设立天府质量奖、提名奖之外,还增设了天府工匠奖项,以表彰我省工作在生产一线的实用技能人才,引导大家发扬“工匠精神”,以精湛技术和优质服务为提升四川质量水平做贡献。

    四川省天府质量奖是省政府的最高质量奖项,是全省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主要授予质量管理成效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在全省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和个人。

   为什么要设立天府质量奖?省质量强省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发挥标杆引领作用,“通过评选表彰奖励,总结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为全省企业提供学习的榜样。”二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评选表彰奖励,激发带动全省企业重视质量、发展质量、提升质量,为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供新动能。三是发挥导向作用,引导全社会追求卓越质量,营造“企业重视质量、全民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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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槛

   企业3年内无重大事故和违法违纪行为

   评选管理办法明确,天府质量奖和天府质量奖提名奖奖励给省内组织和个人。申报组织和个人向所在市(州)质量强市(州)办公室递交申报材料,经市(州)质量强市(州)办公室对申报主体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报省质量强省办进行审查。

   然而,并非所有组织都能申报奖项。

   根据办法,申报须具备5项条件: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质量水平、技术和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经济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成效创新,并具有推广价值;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对于个人,办法也明确了申报条件:从事质量管理或质量相关工作,对四川质量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诚信,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质量意识和创新能力强,在所在组织或行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对提高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做出突出贡献;在质量管理中形成卓有成效的工作方法和经验,给组织或社会带来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天府工匠申报也有3项必备条件:在我省企业生产一线的实用技能人才;在产品研发设计、工艺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参加劳动技能大赛名列前茅的、享有或共享知识产权者优先。

     c

     评选

     好中选优、自愿申请,6个评选环节缺一不可

     根据评选管理办法,天府质量奖评审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坚持自愿申请的原则,不向申报的组织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奖项的评审由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并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天府质量奖评选表彰的具体实施。

    天府质量奖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及配套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作为评审标准。据了解,卓越绩效模式源自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该模式是公认的提高组织管理水平、提升组织竞争力的有效方法,目前全国设立政府质量奖的省市区都以该标准作为评审依据。

    备受社会关注的评选程序主要包括6个环节。首先是资格审查,由省质量强省办对申报天府质量奖的组织或个人的基本条件、申报表及相关的证实性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或个人名单。其次是组织评审,由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组按照评审标准,依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或个人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报告。然后是审议表决: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审议,产生天府质量奖和天府质量奖提名奖入围名单。

    初选公示是第4个环节。天府质量奖和天府质量奖提名奖入围名单经征求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后,向社会公示。对公示反映的问题,由质量强省办形成核查报告,对反映问题属实的,予以取消其评选资料。

    接下来是现场评审,即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公示的天府质量奖及提名奖入围组织和个人开展现场评审,入围组织就质量管理及技术创新等情况进行陈述答辩,形成现场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和陈述答辩结果形成综合评审报告,产生天府质量奖和天府质量提名奖获奖建议名单。最后,评选表彰委员会将向社会公示天府质量奖和天府质量提名奖获奖建议名单,主办单位对通过公示的天府质量奖和天府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名单发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