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
川建质安监协〔2017〕17号
各会员单位:
为了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现将有关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发给你们,请各会员单位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防尘、降尘、降噪工作。
一、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将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提到一个新高度。严格执行扬尘治理六不准六必须,履行扬尘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以《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和《四川省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川建质安发[2017]282号)为工作依据,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自查、整改力度,要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并建立清单、台账,对存在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
二、工作内容
(一)施工道路必须硬化处理;施工现场排水要畅通,无积水。
(二)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三)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四)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设置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降尘措施。
(五)施工现场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密闭式存放,现场配齐保洁人员,按规定清运。
各单位要健全长效机制,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对建设美丽四川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