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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成都市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建筑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6来源:点击数:3547

关于2018年成都市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建筑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市)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2018年职称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现将申报工程技术建筑专业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市域内从事工程技术建筑及相关专业(包括国土、规划、建筑设计、岩土、勘测、地理信息技术、建筑景观、白蚁防治、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质量安全、建筑安装、建筑施工、装饰装修等)的专业技术人员:

1、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非公有制企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精神,可按照公司属地化原则将工商注册地区(市)县人社局职改办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时需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档案在成都人才市场。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在建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大学本科毕业一年、大学专科毕业三年以上的非国家统招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五年以上,经考察合格。

2、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中专毕业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四年以上,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2)大学本科毕业五年、大学专科毕业七年(以第一个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时间起算)。以成人学历非建筑相关专业申报时需再增加2年;

(3)硕士毕业两年。

     三、个人申报

    请申报人员于2018年9月10日-10月12日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右侧“个人用户”-“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https://gr.cdhrss.gov.cn:6001/zjkqt/)按照系统提示注册并在“职称申报”栏目提交个人信息,提交成功后将纸质材料报送到主管部门审核。

     四、主管部门报送

    请主管部门于2018年10月15日-10月31日将《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汇总提交到评委会,审核通过后请按照申报名册顺序报送申报材料。

     五、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申报单位统一交到主管部门汇总,需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3、《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推荐表》。职称申报都必须有高一级职称或三年以上资深的同级职称的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同行专家共2人推荐。单位推荐经办人员和推荐专家都要有签名和联系电话,评审专家和各级职改部门可据此直接联系考核。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名)

5、①“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一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②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限3000字左右)。

6、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文字材料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出版论著等实体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论文不再作为申报评审的限制条件,但申报人员应该认真详细地准备和提供专业技术岗位业绩材料,以供评审专家考核。

7、其他证明材料: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请将准确的毕业证号及学位证号填写在《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里,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不再提交;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将对审查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8、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委托单位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一式一份)。

     六、有关要求

(一)相关表格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cdhrss.gov.cn/)首页-办事服务-人才服务-职称评审-资料下载专栏下载。请务必使用2018年新版表格,不再受理旧表格申报。报送的评审材料可用钢笔填写,也可电脑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体)要端正清楚,表格的各栏目必须全填,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分类装订,并用制式档案袋包装(封面填写申报者姓名、单位名称、申报的资格名称)。

(二)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业绩及所有内容(学历、资历、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材料)进行认真验证和核实,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的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将情况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公开通报。

(四)各区(市)县人社局(职改办)、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在受理申报材料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认真核实相关情况,材料收齐后统一报送市职改办,市职改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七、申报程序

     凡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区(市)县人事职改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查后,统一报送成都市工程技术建筑专业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八、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执行:中级140元/人次;初级100元/人次。

     九、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各级职改部门也要切实加强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投诉电话:61888191(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61888119(市职改办地址: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32426办公室)。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职改办〔2018〕551号)

2018年9月4日